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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青年學貸與青年貧困
學貸,青年貧困的第一步 青年要好野 2011/07/17 臺灣近幾年廣開高等教育之門,目前大學聯考錄取率將近百分之百、高教學生人數超過134萬人。「就學貸款」已成為主要的籌措學費管道之一,以98學年度來說,申貸人數超過40萬8703人 (81萬7406人次)、申貸金額超過300億元,所有高中職以上的學生當中,有將近五分之一(19.2%)申請學貸。目前為止總計就學貸款總數已超過1600億元。 為了解學貸狀況,「青年要好野」組織於2011年6至7月間以問卷方式成功訪問458位學貸申請者。研究發現,申貸者主要來自經濟弱勢的家庭,四成的受訪者家庭月收入不到三萬元、四成不到六萬元 (另根據教育部的資料,98%的申貸者來自年收入低於114萬的家庭)。申貸原因以付不出學費、減少家庭開銷為主,各佔48.2%及47.1%。 根據周祝瑛(2005)<高學費 vs.低學費:台灣地區大學生生活費調查研究>,台灣地區大學生的生活費平均每月為8462元(不含住宿),但根據我們的調查,學貸申請者有8.7%生活費在三千元以下,31.0%為三千至五千元,32.1%為五千至七千元。也就是說,超過七成的學貸申請人月生活費在七千元以下,遠低於一般學生的平均。在申貸額度方面,住宿費、生活費分別有將近一半的人認為額度不夠,書籍費則有超過六成認為不夠。 沉重的經濟壓力也造成學生必須拚命打工賺錢。將近八成的人必須在就學期間打工以獲得生活費,一半以上每週打工時間超過十小時,三分之一的學生每天平均打工超過兩小時,超過三十小時的也大有人在(10.0%)。如此一來學習品質勢必會受到影響。 同時,在還款方面,將近七成的受訪者(68.1%)認為就學貸款的利息會成還款上的負擔。顯見學貸申請人就學期間以及畢業後的經濟負擔皆相當沉重。 總結來看,大部份都是出身弱勢家庭,而在受教育的過程中必須拚命打工以賺取生活費。畢業後以現在低薪、派遣及非典型勞動盛行的狀況下,再加上學貸的沉重負擔,完全無法跳脫貧窮的陷阱。因此,我們認為學貸不是受教權的保障,反而是青年學子陷入貧困的第一步。 關於未來的修改方向,從調查中可知,現有的獎助學金、減免學費等方案是有所不足的,學生們最迫切希望的就是能夠有更多的減免方案。其次,學生最關心的就是還款方面要能夠「量能還款」,或者是有不同的債務償還辦法。顯見目前學生最需要幫助的就是在「還款」的部份。 另外,有關政府信保的部份也是重要的改革方向,因為仍有部份因為父母財務問題、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而無法有人擔保的狀況。目前政府僅擔保對於利息和學生還款的部份,但政府應該要做申貸時的擔保人,以確保每個符合條件的人都能申貸。 長期來說,為了達成平等受教育權的保障,我們認為,「教育公共化」是必須繼續努力的目標。唯有透過教育公共化才能夠使每個人都享有受教權,並且能夠確保臺灣人力資源的穩定提升。 網友的故事: 我是現在政大要升大三的學生。我從高中就一直很想要申請助學貸款,可是因為監護人信用破產,所以連帳戶都不能開,只能一直打工賺學費。從高中就這樣一直打工上來,下課就打工,還因為這樣常被叫打工魔人。現在是每個星期一到六都有穩定的打工,星期日比較彈性,有時候幫忙代班這樣。開學後都是沒課就排打工,餐飲業啊、學校工讀、家教,反正能兼的就盡量吧。要湊足生活費跟學費,所以也不能參加大學的社團或活動。通常打完工回到宿舍還要交報告準備考試就很累了。 我是覺得助學貸款這個東西應該要有彈性啦,我同學家很有錢,但他爸說可以助學貸款,反正畢業後一年內一次還清也不用付利息,而先前的學費可以拿來投資。反正我覺得真正需要的反而沒有辦法申請,是我爸爸信用破產,而且他從我小六就離家了。為什麼我就得因為我爸這樣就不能像其他人有一樣的學習環境?別人上大學是由你玩四年,我上大學就得擔心我學費跟生活費,擔心打工又擔心課業。不過我也很擔心助學貸款畢業還不還得起,學校工讀我都有盡量排(學校老師了解有讓我多幾個班)。 我是覺得說你們這個活動很好,可以讓高層了解我們真正需要的人的感覺,我學校教授還跟我說大學不要一直打工,應該要多方面學習,而且可以盡情的做有興趣的事。在我聽起來真的超好笑的,我擔心下一餐在哪裡了我哪有心情理這些。果然是身在高處難以體會。 |
蔡雅琪的故事:
我現在在逢甲大學唸經濟學研究所,已經快畢業了。在我高一的時候,父母因為債務問題而無法繼續照顧我們。我跟當時在華梵大學就讀哲學系的大姊都需要在學校工讀以賺取自己的生活費。甚至連當時才國中的妹妹也一樣,她也去找了敢偷偷僱用童工的店家賺錢吃飯。當時父母還有幫我們擔保,辦了就學貸款。但兩年後我媽就把念頭動到我們這些做女兒的身上,一直要我們去賺錢給她花。我那時候正逢高三,要拼大學考試。她不希望我唸大學,就一直干擾我。 之後我推甄上了逢甲經濟系,但高中辦的學貸無法沿用到大學,又因為我未滿20歲,還需要父母擔保,我媽根本不願意簽字,只想要我們出去賺錢幫她還債、讓她花錢。我當時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明明我有能力可以上大學,也希望藉此改變這些可怕的處境,結果阻撓者卻是自己的父母,實在很不甘心!而且高中畢業毫無一技之長,根本不可能找到什麼好工作。我那時跟大姊商量也商量不出什麼辦法,我大姐當時才大三,又雙主修又打工賺生活費已經很勉強,根本沒有錢幫我出學費。我只好去跟高中的教官商量,教官才幫我聯絡逢甲的教官,然後逢甲校方知道我的處境,免了我一年的學費,又給我相當於一年學費的獎學金。 我只能說我很幸運,有教官幫忙,再加上我又是當時推甄上逢甲經濟系的榜首,才有辦法繼續升學。否則一個高中生哪有辦法拿出四、五萬的學雜費?我那時候國中畢業的妹妹就沒那麼幸運。我妹國中畢業時雖然有考上高職,但因為學費昂貴根本付不出來。店家偷用童工本來就有些貪人事成本便宜,根本不可能給她多少薪水。就算想升學也只能放棄,先去超商、早餐店、檳榔攤打工賺生活費兼存錢。但存的錢又被我媽拿走,不給錢還會到她打工的地方鬧,她直到已經國中畢業三年後才有辦法繼續升學。我的錢不會被拿走,因為我到台中唸書,可以離家遠遠的。但我妹不行。為什麼最有資格、最有需要辦就學貸款的人如我們,卻因為父母的阻撓而不能辦?就學貸款到底是想照顧誰? 學貸議題與國際人權公約 青年要好野 施逸翔 發言稿 不管是從剛剛的學貸問卷分析,還是從幾位青年朋友的現身說法,其實都在呼應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3條所保障的教育權,大家常說,聯合國離我們很遠,刻板印象也都認為公約條文很抽象,但其實不然,不管是條文本身,還是經社文委員會所做的解釋,都很具體,甚至已經有可逐步落實的步驟,就看我們政府有沒有這個政治意願,提出符合國際標準的教育政策,並加以落實,公約教育權最重要的精神在於,明確地說:「教育應鼓勵人的個性和尊嚴的充分發展」但試問. 經濟弱勢學生打工重於唸書. 如何充分發展? 學貸原本應該是幫助經濟弱勢學生脫貧的政策,但現在已本末倒置,打工讓窮學生無法好好受教育,畢業後的學貸更成為生活沉重的負擔 公約主張,"教育是脫離貧困的ㄧ項基本工具,在經濟上和在社會上處於邊緣地位的成人和兒童受了教育之後,就能脫貧,取得充分參與社區生活的手段," 但從前面的發言來看,現行政府的學貸政策和高等教育現況,其實都違反了公約的不歧視原則和平等條款,經濟弱勢學生連受教育的基本權利都受到嚴重的阻礙,公約主張:"教育上的不受歧視,就是人人必須受教育,最易受害群體的成員更有必要,且教育費用必須人人負擔得起,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要逐漸做到免費,要考慮到學生的最佳利益" 我們的問卷分析也指出,青年最希望的政策就是廣設獎學金制度,這ㄧ點與公約的規定完全符合,公約說"締約國必須確保建立學校獎學金制度,以幫助經濟有困難的學生". 唯有如此,才能確保受教育機會方面的平等地位,符合公約的不歧視原則與平等條款 有人會說,政府資源有限,幹嘛投資在這群草莓身上,有錢不如那來發展經濟,餅做大了,教育資源也就有了,但公約的標準完全相反,"教育是各國所能做的最佳投資" 沒有充分的受教育,青年窮忙,無法充分發展個性,尊嚴和能力,長期下來,國家怎麼可能累積各種領域的人材? 聯合國離我們並不遠 ,2009年我們以經通過兩公約施行法,上述公約教育權的保障與說法都已具有國內法的效力,政府有責任加以落實. 今天我們做問卷分析,現身說法只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提出我們的政策建議和修法,我們的主張具有國際人權面向,也具備國內具體需求,敬請大家持續關注.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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