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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客腦殘、無腦現象太普遍嚴重!
以後台灣司法公務人員考試一定要加考智力測驗 杜絕白痴腦殘者有機會成為遺患無窮的司法人員 比「腦殘」更嚴重,罵人「無腦」起訴 聯合報 記者劉時均/台北報導 2014.03.31 02:43 am 邱姓男子指控張姓男子在網路留言罵他「無腦」、「浪費司法資源」、「唬爛之前先打草稿吧」。台北地檢署認為,「唬爛」不算罵人,但「腦殘」曾被法院認定構成公然侮辱,罵人「無腦」比罵人「腦殘」更嚴重,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張。 邱姓男子去年八月以本名在雅虎奇摩網站一則串聯救狗的新聞留言,與其他網友發生爭執。 張姓男子看了留言,跳出來替網友「贊聲(台語,指聲援)」,指邱「無腦」。邱要求張道歉,否則提告;張隨即留言「無腦的中年人,以為要告就告得成!又沒指名道姓…」 雙方在討論區大打筆仗,邱不再回應,並備份所有對話報警提告;張還繼續嗆「我沒收到傳票,你就跳海一百遍」,後來果真收到地檢署傳票。 張姓男子辯稱,他沒有指名道姓,是對方自己對號入座。檢方認為,「唬爛」指講話不實在,是通俗用語,不算公然侮辱,但「腦殘是腦袋殘缺,無腦是連腦都沒有」,張罵邱「無腦」比罵「腦殘」嚴重;而且張的留言都接在邱的後方,即使沒指名道姓,也看得出在指邱。 |
博士生殺貓重判一年半
法官:眾生平等,豈容人類以虐殺為樂 (2010-3-31) 虐死貓都判1年半,洪舅、洪姊嘆:人命不如貓狗 NOWnews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4年3月9日 眾所矚目的洪仲丘案,7日下午4時桃園地院一審宣判,18名被告其中5人被判處無罪,12人被判6個月,僅連長徐信正被判刑最重,但也只判8個月,其中524旅旅長沈威志遭判刑6個月,事後竟表示判太重,自認無罪揚言上訴。不少人得知後憤怒不已,甚至還有人大罵「殺人竟比殺狗判得還輕」。 洪案一審判決7日下午出爐,判決結果出乎意外料,引發社會各界嘩然。所有涉案人等都遭輕判,與社會預期落差甚大,包括軍中人權促進會的會長「黃媽媽」陳碧娥說:「很難接受!一條人命的代價不應該是這樣!」而曾號召25萬民眾上街頭追真相的「公民1985行動聯盟」發言人王希昨天表示,將會和洪家家屬、律師討論過後,不排除再度走上街頭。 洪案的一審判決與社會大眾出現極大落差,包括作家九把刀、歌手田馥甄(Hebe)也先後在臉書質疑,法官的判決基準在哪?其中Hebe寫到「虐殺一個生命的結果竟然只是輕判6個月!雖然我不懂法律,但身為一個有血有肉的老百姓,真的覺得不可思議、不能接受!」九把刀也認為「如果過失殺人的最高刑度是五年,而最低刑度是六個月,那麼,今天的判決的意義已經很明顯了。」 一路為侄子洪仲丘奔走討公道的洪舅胡世和,也在臉書寫下「公平判決的路……好長!好想休息了!真希望3月7日的判決是斷點!沒想到人命這麼不值錢!」有網友舉例先前台大李姓博士生涉嫌虐貓,都還被重判1年6個月,大嘆「一條人名竟然比畜生還不如,這社會真的是沒救了。」 |
網友:李宗瑞操活人22年,軍士官操死人加起來不到五年,ㄎㄎ。
網友:人命不如貓,1年半與6-8個月。可悲可嘆。台灣人的悲哀輓歌。 網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