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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客名詞 - 發展歷程
(Stereotypical Taiwanese person) 眷村 -- 來自民國40年代開始的部分台灣“眷村”居民口中流行的“台客”、“土台客”等詞。 本意 -- 1950年代到1990年代,台客是指本省人很粗俗,1990年代末期開始轉變為臺灣人之中沒有水準者。 族群歧視說 -- 這種說法認為台客是一個歧視性次文化名詞,帶有明顯貶義。 原先為部分的外省人統稱國語不標準的本省人,並根據其主觀美學泛指服裝儀容相當「俗氣」,行為舉止在公共場合「失當」的人。例如穿拖鞋和花襯衫出入正式場合,將汽車或機車改裝,拆掉消音器等,播放電子音樂,將音量開至最大等。該群外省人將此類行為舉止以歧視性用詞「台」稱之,並將該部分本省人稱為「台客」,此種歧視性用詞引起部分台灣人的反感。 台灣龐克 (台灣痞子說) 1989年創立的台灣樂團濁水溪公社標榜「台客」(台灣的龐客 Punk),具有對政治、社會、及上流階級的批判與對台灣俗民文化的關懷。因此,濁水溪社式的台客就跟美國的黑人嘻哈文化一樣,是一種拼貼再製,顛覆主流精緻文化的精神與態度。但有人認為使用族群歧視用語來稱呼之,著實不妥,亦可稱呼他/她們為台痞(台灣式雅痞、台灣痞子)。 1990年代末期的轉變 1990年代末期,一些都會型藝人(外省籍)如ASOS、蔡康永開始推行台客轉化運動,將台客原本定義-“外省人認為本省人粗俗”,轉化為“粗俗沒水準的台灣人”,並利用其媒體傳播優勢,使新台客成為一種流行術語和文化角度的生活型態;另造台妹來形容“粗俗卻又愛裝時尚的台灣女性”。並用你很台指稱你很粗俗、不時尚之意。這些詞語隨著流行文化進入部分青少年語言中,許多學者與社會人士認為這明顯有族群歧視,抵制的聲浪亦未曾停歇。 2005年8月,一些自認為新台客代表,如藝人5566、羅志祥、伍佰、MC HOTDOG、張震嶽等。他們自認為新台客代表有活力、具有台灣特色等意義,企圖以搖滾演唱會的方式取得台灣的年輕一代之支持,啟動台客的文藝復興。並加入豬頭皮、陳昇等自認很台的藝人和自美歸台發展的藝人黃立行,在中廣媒體的讚助下,於台北市國際會議廳舉行台客搖滾演唱會,黃立行認為這是一場精彩的“台灣搖滾”演唱會;2006年4月,再於臺中舉行台客搖滾嘉年華,也包含著鋼管舞、電子花車等情色演出。 經過此一連串活動,有人認為台客一詞已漸失貶意。認為“台客”反而成為一種“自我揶揄”的名詞。自稱自己“很台”成為自我調侃、謙稱自己不懂流行的說法。 2005年,中廣響應台客搖滾演唱會,曾舉辦“台客大票選”活動。結果以吳宗憲獲得第一,初“推動”台客一語復闢的小S名列第二,周杰倫則為第三。部份媒體認為“顯然台客一詞已經去污名,成了流行代名詞。” Taiker
'Tai-Ker,' or 'Taiwanese-style guest' in literal translation, is one particular kind of culture on the lower civic level to which native rock stars claim to belong. In Taiwanese dancing circles, Tai-Ker's always have strong visual images and vivid outfits. They like techno music, patterned design shirt, black suits, white socks on black shoes, blue and white slippers, betel nut, and screaming while dancing...etc. Shaking and nodding heads along with the beat of the techno is a common part of the taiker cultu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