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位置 : 民粹 > 沒品 > 台灣公民教育失敗的最確切寫照 - Miserable Failure
台灣公民教育失敗的最精確寫照
「看見台灣」放映會,江揆險被鞋砸 世界新聞網 記者楊湘鈞/台北14日電 2013-11-14 06:00 行政院長江宜樺(右3)13日觀賞紀錄片「看見台灣」,映後與導演齊柏林(右2)出席記者會分享心得。過程中有抗議民眾丟擲拖鞋,維安人員緊盯落點,江宜樺則淡定以對,並表示願接受陳情。(中央社) 行政院長江宜樺及夫人李淑珍13日與青年學生包場觀賞紀錄片「看見台灣」,李淑珍看完電影後激動落淚;江宜樺說,回家後會好好安慰她。(記者王騰毅/攝影) 行政院長江宜樺及夫人李淑珍昨天與青年學生包場觀賞紀錄片「看見台灣」。放映時有三名聲援華隆關廠員工的年輕人除拿著「比照大統、出面解決」標語衝進放映廳,更在記者會現場從江宜樺後方丟出一雙紅白拖鞋,雖未打到江揆,但江揆仍向導演齊柏林說抱歉。 江宜樺對抗爭者說,「歡迎派代表把陳情拿給我」。李淑珍看完電影後激動落淚、久久無法自已;江宜樺說,李淑珍比較感性、容易感動,回家後會好好安慰她。 |
「看見台灣」包場一起哭,教育下一代
世界新聞網 台灣新聞組 綜合27日電 2013-11-27 06:00 AM 宜蘭縣中華國中教師黃能謙(前排右五)辦了多場「看見台灣」包場,還邀導演齊柏林(前排右四)和學生們面對面。(圖:同樂國小老師陳韋霖提供) 「你看了嗎?」近來學校、機關、社團、公司行號號召「包場」上電影院,觀賞金馬獎最佳紀錄片「看見台灣」,成為新「愛台灣運動」。 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連日來號召募款至少包了30場,揪團觀賞「看見台灣」;自嘲是「包大人」的鍾佳濱,從「拔一條河」開始就有募款包場的經驗,以行動支持好電影及紀錄片。 屏東商業技術學院老師郝靜芝與學生共同號召包下兩場,邀請弱勢學生一起觀賞,驚嘆「原來台灣如此美麗」。 許多人是全家一起去看,結果是「全家一起哭」,帶著阿嬤一起上電影院的李美玲說,「70歲阿嬤都說好看」,「看完會讓人對這塊土地的未來想很久。」 日前發動店家推出待用地圖的宜蘭縣中華國中教師黃能謙,一個多月來已包了六、七場,帶領數百名國中小學生走進電影院「看見台灣」。 「從高空俯瞰的台灣實在太美,卻也有點悲哀」,黃能謙說,台灣土地遭受破壞,只有教育能夠改變這一切,希望下一代「看見台灣、改變台灣。」 「看見台灣」首映會當天,清華網路文教基金會負責人曾晴賢教授,包場邀請清華師生一起欣賞;他計畫在院線下片後,安排「看見台灣」巡迴校園播映。 「我看了三次」,新竹市年輕議員林智堅感動於影片結束前的一句話:「我們一起努力,讓家園更美好」,連續兩個周末包場廣邀市民及弱勢孩子觀賞。 |
「看見台灣」完結篇 --
(史上最貪ㄝ 竟然沒人向他丟鞋) 史上最貪,3妻妾撈上億,6子女全靠爸 台灣高等法院 台中分院法官胡景彬貪汙案偵結 中時即時 蕭博文、馬瑞君 2013年12月23日 09:46 特偵組偵辦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貪汙案,8月間指揮調查局中部機動站前往台中市、台北市及新北市,搜索胡景彬辦公室等地,訊後聲押胡景彬等4人獲准,全案於今日偵查終結,將於上午10時在調查局中機站召開記者會說明。 台中高分院民庭法官胡景彬涉嫌利用「假勸和」手法賣案收賄;特偵組查出,胡景彬涉在銀行租用保管箱,暗藏2397萬元現鈔,檢方上午偵結起訴。 胡景彬涉收賄案中,「中港大飯店」大股東邱坤德於98年過世,其子女主張,姑姑邱錦珠、姑丈謝建宗名下的中港大飯店股份,當初是父親借名登記兩人名下,向法院訴請返還股權,邱錦珠一審敗訴,二審涉透過友人黃玲玲牽線,行賄300萬元現鈔及琉璃藝品,給胡景彬的同居人黃月蟾。二審時果然出現對邱錦珠較有利的見解,且在胡介入下,促使兩造和解,邱錦珠因而不致全盤皆輸。 今天上午的記者會中,檢調也展示數百萬元疑似胡景彬所收受的賄款,當初所贈琉璃也在其中。 |
江揆遭紅白拖「鞋襲」 維安人員緊張
|
|
|
台灣清朝大學女學生需要面對違反社會秩序現實
朝江揆砸鞋女大生,裁罰5000元確定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2014.04.27 02:54 am 清華大學女學生孫致宇朝江揆扔擲「紅白拖」,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五千元確定。圖為今年一月她在法院外演行動劇的畫面。(記者王宏舜/攝影) 清華大學女學生孫致宇朝行政院長江宜樺扔「紅白拖」聲援華隆自救會員工,被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五千元;她以丟鞋屬言論自由、社維法違憲等理由提起抗告,但二審認為她的舉動未尊重社會中以「安定生活」為重要價值的社群,駁回抗告。 合議庭法官強調,丟鞋是表達意見的方法,並非言論內容本身,丟鞋不僅輕蔑及貶抑他人的人性尊嚴,也危及不特定人身體安全,更妨害公務與正常社會活動的進行。法官認為,丟鞋原始動機雖屬正當,但手段的選擇足以使目的蒙塵,為保障多數人免於不可知的威脅,維護法定公務與正常社會活動,應罰。 士林地院指出,處罰的是她的行為,不影響她的言論自由;本件抗告案在三月七日裁定,與後來發生的三一八學運沒有關聯。 江宜樺去年十一月邀學生到影城觀賞「看見台灣」,聲援華隆關廠員工者在江宜樺致詞完拿著抗議標語牌衝上前,「紅白拖」從天而降,差點砸中江。扔鞋的孫致宇遭逮,士院簡易庭依違反社維法裁罰五千元。 孫致宇不服裁罰,認為丟鞋是因為華隆關廠工人陳情四處碰壁,為使該議題獲關注而合理意見表達,屬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範疇;此外,社維法過度保障公務員,不當限制人民基本權利,背離比例原則而違憲。況且,這涉及弱勢者意見表達,社會應給予更高程度容忍,縱使有喧囂與不禮貌,卻不屬於社維法規範的「不當之行動」。 孫女在調查庭上說,她站在舞台後方,不知閣揆在台上,丟鞋只是想讓訴求被媒體注意;辯護律師劉繼蔚也質疑「是不是和公務人員對話要很有禮貌」,認為法令在「保障官威」。 合議庭認定,社維法的規定是保障依法執行的公務,藉以維護法治國效能,並非保障公務員個人法益,刑法也設有專章處罰,因此,未達犯罪的妨害公務行為,以社維法裁罰並未違憲。法官還調出行政院網站公告的院長行程,認定江宜樺當天是參與推動電影產業的公務活動。 法官認為,孫致宇一方面稱不知道丟鞋的對象,又主張丟鞋是合理表達意見,如果自認行為正當大可坦然陳述,刻意規避可見對自己行為「心知可議」;以言論自由正當化自己的行為,值得斟酌。五千元的罰鍰已從輕酌處,抗告駁回,不得再抗告。 孫致宇一月十三日針對抗告案出庭時,曾和三一八學運領袖陳為廷在法院前演行動劇,嘲諷江宜樺當學者時尊崇自由主義;對丟鞋舉動,她說陳為廷也丟過(劉政鴻),她認為「這樣會比較增加曝光機會」。 |